很多事好像不是自己做好
就能免除大家對你認真的疑慮

很多事好像不管自己怎麼做
都無法改變別人對你的"異見"

很多事好像不是自己拼命做
就能改變整個大環境


從電腦裡整理到這篇文章
看到社工的無奈
看到政策反覆不定的後果
看到政府粗糙的政策.粗劣的心態
看到政府只重結果不管過程的態度
看到政府只顧面子不顧前線奮鬥的伙伴
看到健全社會福利的遙無終期

更看到社工與教師心中那份莫名相同的無奈

九年一貫.教科書統整等粗劣的心態
十二年國教的粗糙政策
一昧想強硬實行尚未健全的評鑑制度
一昧的開放教育卻沒足夠的時間與空間
教育孩子擁有一份正確的開放心態

很多事不是第一線工作者不做
而是無心無力繼續做
在上位者的大官只顧自己表面上政績的面子
卻不知所提出的政策與想法沒有了配套.喪失了周延
卻不知除了推動政策還得先教育大眾應有的觀念
更不知考慮第一線現實環境的可行性
一昧的推行.遺忘了宣導與緩和適應
一再強硬執行未健全的制度
壓垮了在前線打拼的小兵

沒有制度只有霸權
沒有法理只有強權
不顧實際只顧政績
不顧現實只顧幻想

為了大官的面子
什麼樣的決策都作的出來
每每不周延的政策
都一再無情的打擊在前線奮鬥的伙伴

該如何作
才能到達大官們想要的政績與面子
封閉自我?自私自利?
只顧自己不顧他人?
只有獨立沒有合作?
我想應該不是這樣吧

 

大官們
你們能跟我們說
我們要怎樣做才好呢....?


中國時報 2007.01.17 
社工體制不健全 誰來正視
王秀燕/台中縣(社會局局長)

    「痛,是現在唯一的感覺!……如果我不要只相信眼見為憑,而我對每個案件的投入都已有一些感情,每天面對每一個案、每一服務方式都是抉擇?我太在意經營一個照顧者與孩子關係的維持,此次教訓已成為我人生歷程再也無法抹去的傷痕……」這是這幾天熱門議題黎姓男童遭虐待致死案件,第一線社工員在重大兒虐評估檢討會,所坦露心裡最深層處的心聲。當社工面臨崩解,它成為高風險行業,也不足為奇,再不正視這個問題,連滅火都來不及!

    中央不斷推出的各種政策出發點或許良善,但萬萬沒想到最低層執行的人消化不了,以台中縣為例,一年的兒童保護通報案件近一千件、非兒保案件二二○○多件,這些尚未含中央新推出的政策(大溫暖、高風險計畫都要求有處理時限)。每個社工的平均服務案量至少有七十二件,這個負荷只有身歷其境,加入這場遊戲當中的人才知道。

    社會結構面,是另一個更值得重視的問題。已婚的人因外遇將小孩遺棄,竟有人說:「被社會局安置,放心了!」有些媒體更忽視可正面的教育引導功能,如層出不窮的未婚生子都不用負責任,政府還鼓勵並制定各項補助?

    我們得承認我們的渺小,因此,有志人士請一起來診斷,加入正視這些問題行列,更希望也給於基層社工一些支持,讓她們有支持下去的理由!

中國時報 2007.01.17 
又走了一個小孩之後
陳宜珍

    逃過邱小妹妹醫療人球案可能面臨的責難,社會工作人員終究躲不了黎小弟弟受虐致死,疏於介入處遇的人道、專業、行政責任。筆者無意替當事社工開脫責任,然而,基層社工不應成為中央與地方政府缺乏擔當,以及地方首長政績和選票考量下的代罪羔羊。台中縣的黎小弟弟不過是冰山一角,其他暗夜哭聲不知凡幾。 

    
即使不與西方福利先進國家或日本相比,單相較於香港每一位社工服務九百個人來看,我國社工人力偏低是不爭的事實。根據研究粗估,我國公、私部門社工人力約有七千多人,亦即大約每位社工平均必須服務三、四千人。人力不足,導致每個社工的案量過高,而產生服務順序的排擠效應。每個社工身上揹著七、八十,甚至是上百個案主家,應該被解決的就是會有立即可見生存危險的案主。

    而地方政府千篇一律的說詞,不外乎財政困難,沒有足夠預算聘任社工,或祭出政院人事行政局對組織人力總額管制的規定。諷刺的是,再怎麼窮的縣市,都可以花個數百萬、甚而上千萬舉辦跨年;每次新任縣市長上任,屢屢傳出社工以聘僱契約到期而被迫離職。而基層社工則必須扛起沈重的案量,自行面對執行公權力時被案主與加害人恐嚇、騷擾、辱罵等不堪,以及執業過程中所產生的替代性傷害。

    大部分社會福利機構的薪資報酬,幾乎難以聘用經驗豐富的社會工作者,尤其是越往中南部地區。每個月不及三萬元的薪資報酬,為數極多的機構甚至不提供勞退,又得面臨職業風險急遽增加的事實,社會工作者在老年之後,甚至都可能成為低收入戶的窘境下,人力不斷流失,社會福利機構也永遠都是新兵訓練中心。此現象當然與我國非營利組織發展的限制,且仍極度依賴政府補助和方案委託有關。

    新自由主義當道,強調政府小而美,公部門人力不足成為趨勢後,多數方案以公辦民營或方案委託方式交由民間機構辦理,免除人事設備維持等相關費用。然而,政府對待民間社會福利機構的態度,只是在口頭上喊出所謂的「伙伴關係」,事實上卻把民間機構視為社會福利的後備軍。在提供給民間機構的方案委託預算中的人事經費,更是極度不友善。

    民間單位為了機構生存,在聘僱社工時,受限於經費不足,只能將對象鎖定在年紀輕、年資少的新手社工。多數機構將應徵對象的年齡限定在三十歲以下,標準稍寬鬆的則在三十五以下。試想,一個從小可能在相對平順的環境中長大,獲得社工學士或碩士學位的孩子,在面對最黑暗的社會現象與最弱勢的族群時,單只訴諸專業訓練,都可能迫使這些新手社工提前出局。這也是每年全國可培養出二千三百多位社工新鮮人,但全國各機構依舊缺人的可能原因。

    地方自治條例原旨在於尊重地方政府的權力,卻成為中央與地方在福利政策與社工人力政策相互推託的藉口。中央因為首長更迭不斷,福利政策的新陳代謝隨之增加。而新政策實施所聘用的社工人力,便得面臨上半年可能有工作,下半年工作可能就不見了的不確定性。 

    
大溫暖和弱勢兒保社工的聘任便是例子。大溫暖的社工被告知,計畫沒了,工作也就結束。弱勢兒保社工在第一年還有中央政府挹注地方政府七十%的人事費,第二年之後,地方政府就自行想辦法。社工的前途維繫在政府搖擺不定的政策中。

    這些年來,家庭組織出現結構性的大轉變,傳統鄰里守望、家族互助的功能不再,濟貧也不再是社會福利的主要工作內涵。後工業社會的不確定性,風險社會的來臨,社會問題的多元與複雜程度等,讓社工不再只是一廂情願的有著耐心、愛心和專業知能即可被演維持社會公義的角色。如果各級政府仍舊推諉塞責,民眾只能自求多福。 

    社會大眾可以在走了一個邱小妹妹或黎小弟弟或任何一個叫得出、叫不出的小孩之後,對社工的良心與專業發出質疑和指責;可是,如果不能面對問題對症下藥,又如何能有效防止未來悲劇的發生呢?

    (作者為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係博士生,台灣社工專業人員協會副秘書長)


社工員的Morning Call案主自殺了

【聯合報/林巧翊/社工員(台北市)2007.01.17 02:45 am

早上接到電話,我的一位案主割腕自殺了,心頭一緊,與案主互動的過往畫面快速浮現,直到確定案主平安無事才稍稍放心,趕緊到醫院去探視案主,穩住家庭能繼續運作。

下午另一位憂鬱症的單親爸爸來訪,扯開衣領,告訴我他每天因為討厭自己都會用拳頭搥自己胸口,或是用鑰匙用力戳傷口,胸口已經瘀青紅腫一片,這名爸爸甚至想用汽車廢氣自殺。我陪在他身邊,希望提供他一個心情的出口,但是當爸爸問:我半夜心情不好,想找人說說話的時候,可以打電話給你嗎?忍著擔心的心情,還是只能委婉地說明工作上的限制,拒絕了爸爸的要求……

我,是一名社工,這就是我每天的生活。

這些是平常與我互動頻繁的個案,但是他們似乎總是遊走於生命的邊緣,讓我膽顫心驚,恐懼有一天他們會拋下孩子,造成遺憾。更何況還有許多其他六七十名個案,可能平常無法花太多時間去陪伴的,每一個個案都有著自己家庭的問題,但當每個個案都苦苦哀求要我們幫幫忙的時候,時間要如何切割?情緒要如何轉換?

我們這群小社工可能出於一些執著、一些熱情與一些想幫助社會的傻勁,進入這個行業,而進了職場之後,深感我們的工作是一連串、不停歇的搶救,永遠與時間在拔河,希望搶救生命、搶救家庭,每個人身上宛如背負了救贖的十字架,只要個案一有風吹草動,我們就要背負起幫忙解決的壓力,這真的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一連串的新聞事件,從「一家六口,五人跳成美橋尋短」、「孤女小君」,到「嬸婆虐死三歲男童」,一時之間「冷血社工」、「麻木不仁」的標籤甚囂塵上,我們成了眾矢之的。短短一個月內,幾乎所有案件都被列管。過去高度重視兒少弱勢保護的我們,現在連沒有意願求助的成年人也不能掉以輕心,也被三申五令要儘量多花時間傾聽個案內在障礙、多訪視現場,避免又成為下一樁新聞事件。

看著社工「小如」的自責與落淚,我們心有戚戚焉,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幫兇」!

過去高喊人力不足,現在雖然增加了人力,然而隨著社會問題日趨複雜,我們的工作量不減反增,「高風險家庭」、「大溫暖專案」、「六歲以下低收兒童訪視」等等,為了鋪下綿密的社福網絡,搶救每一個可能受苦的孩子,我們背負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期待,每個案幾乎都希望我們七十二小時或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接案之頻繁與複雜,早已讓大夥吃不消,如今一連串的指責,更讓同仁們士氣低落,深怕少了一通電話、一個關懷問候,案家就出事。

父母與朋友甚至告訴我,前方道路這麼險惡,不如趁個案還沒有出事前,趕快離職我想問,當初秉持善良初衷的我,怎麼會遇到這麼多的困難?我所堅持的路,如今卻感覺令人容易動搖?

家庭問題,家人有著最重要的責任。當然公部門有其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社工不是萬能,也不是救世主,一個家庭問題往往需要眾人的承接才能順利的解決。我們在實務上常常需要志工、熱心民間單位與民眾共同的合作,才能多一雙眼、多一雙腳,建構更確實的安全網,因此請大眾多給社工一些支持,也請共同加入保護我們孩子的行列,不要讓第一線奮力救援的社工再次折損。

2007/01/17 聯合報】http://udn.com/



媽媽,為何置骨肉於虎穴?

【聯合報/黃培理/醫師(彰縣埔心)2007.01.17 02:45 am

嬸婆虐童案,真正的責任在那裏?

雖然名為「嬸婆」,但她對該童既無撫養義務也無監護權利,亦非社會局選派的寄養家庭,僅是私自托付的「保母」而已。作母親的發現有不當待遇,有權也有責立刻將小孩帶走,就可防止悲劇發生,為何反捨簡就繁一再向社會局報案?

再則支付托育費,是天經地義的義務,這位媽媽盡責了嗎?如果嬸婆以托育費未清而扣留該童作為人質,這已犯了妨害自由,甚至擄人勒贖罪,此時警察比社工員更有用。

社工員接案後曾作訪視並無異狀,事後發生命案,誰能預測?社工員對嬸婆的瞭解,總比不上這位媽媽,為何明知有問題還置親生骨肉於虎穴任人宰割?

2007/01/17 聯合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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