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禮拜前
阿扁的二次金改案獲判無罪
但一個禮拜後的龍潭案
確定判刑11年
這讓風光一時的總統成了階下囚
也是台灣史上的頭一遭
希望以後也不會再有第二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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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11! 扁1:11移北監 難逃魔咒?

更新日期:"2010/12/02 16:48"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02/142/2i9f6.html

因龍潭案和陳敏薰人事案被判刑11年和8年的前總統陳水扁,下午移往北監服刑,
他帶了3個帆布袋和一個資料紙箱,臨走前還和戒護他兩年的戒護人員點頭道謝,
不過巧的是,阿扁離開北所的時間,是下午1:11,似乎還是擺脫不了他的11
魔咒。

吃完午餐,陳水扁也要移往台北監獄。帶著他的法警站兩邊,後頭照樣還有個人在蒐證,
阿扁頂著西裝頭,穿著自己的便服,白色襯衫、米白色背心、七分短褲,配上黑色短襪,
腳踩藍白拖,沒上手銬的雙手前後擺動,還可以回頭向法警揮揮手,微笑說再見。

上了車,法警把他的行李用推車一個一個送上車,一共送了3個綠白帆布袋,
還有一箱裝滿資料的紙箱,跟著他一起到北監生活。在北所的最後一餐,
阿扁吃了紅燒豆腐、酸菜甜不辣、魯白菜和味增紫菜湯,心情似乎不受影響,
這一頓飯全部吃光光。

不過從兩年前阿扁被聲押,進了北所的編號2630,隔年四大案被起訴,
今年11月11號龍潭案判刑,一直到移監時間下午1點11分,都和11有關 ,
還是脫離不了11魔咒。

成了史上第一個判刑確定入監的前元首,沒了禮遇,和一般受刑人一樣,通通要照規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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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裁定 扁共服刑17年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07/143/2iijz.html

更新日期:"2010/12/07 06:30"  蘋果日報
高等法院裁定陳水扁要服17年6月徒刑。資料照片

【賴心瑩、林益民╱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仲介龍潭購地及陳敏薰買官案,
各被判刑11年、8年,併科罰金各1.5億元、500萬元定讞,
台灣高等法院昨裁定合併執行17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1.54億元。
法務部官員透露,扁若獄中表現良好,且無其他案件被判刑定讞,最快可在2017年8月申請假釋。

1.5億罰金可易服勞役

法務部官員指出,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規定,重刑犯累進處遇分數須到達二級,才可申請假釋,
加上扁涉案時間在《刑法》修正前,適用舊法假釋規定,只要服刑期滿1/2、扁服刑超過8年9個月,
累計處遇分數就可達二級,扣除扁發監服刑前被羈押714天,等於再關約6年9個月,且期間表現良好
,有機會申請假釋出獄和家人團圓。和扁犯下前述兩案的扁嫂吳淑珍,同被判刑11年、8年外,
比扁多犯一條洗錢罪判刑7個月,未來同樣須由高院裁定合併執行刑期。一名高院法官表示,
因珍洗錢罪刑期遠比另兩案低,實務上常被高刑度罪名吸收,
因此合併執行刑期和扁一樣 17年6月的可能性極高,但也不排除會象徵性酌加珍1至2個月徒刑。
高院昨由刑九庭法官周盈文,審判長陳貽男、陪席法官宋明蒼作出裁定,周盈文正是當年審理
總統馬英九特別費案,並判其無罪的受命法官。合議庭將扁的執行期定為17年6月,併科1.54億元,
罰金可易服勞役6個月,扁若易服勞役,一天代價高達85萬5000多元。執行期仍有可能變動不過,
高院資深法官強調,扁珍的執行期現階段還是浮動的,因扁珍仍有三案被發回更審,包括國務機要費、
洗錢案與南港案,以及一審判無罪目前上訴二審的二次金改弊案、機密外交零用金案,
任一案再被判有罪定讞,檢方都會向高院聲請重新裁定執行刑期,法官會以 11年、8年跟新的刑期為
基礎,重新定執行期。高院指出,如扁珍未來另有案件被判處有期徒刑,則2人執行期將介於17年6月至
20年,若扁珍另案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未來合併執行刑期一定是無期徒刑,至少須服刑滿15年以上,
才可申請假釋。

扁珍未定讞官司

★國務機要費、南港展覽館招標等貪污案 ˙一審認定扁、珍共犯侵占公有財物等4罪,
各判無期徒刑、12年、10年、14年,珍另涉南港展館招標收賄,比扁多判18年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中

★二次金改貪污收賄案˙台北地院判扁、珍無罪上訴高院審理中

★扁涉元首出訪零用金案˙台北地院判扁無罪上訴高院審理中

★珍教唆子、女偽證案˙高院判珍9月徒刑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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